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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金斧头与银斧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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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不吉利,故跳过)

【恭喜你完成《斧头的故事》崩坏副本】

【任务:把金斧头和银斧头交给真正的樵夫】已完成。

【任务奖励《为人师表》】已发放。

副本已经结束,不过陈楚并没有打算直接离开这里的意思,他需要找到那天扛着斧头的河神。

事实上,陈楚并没有将斧头交给樵夫,任务上却说自己已经完成副本任务。

以及......也。

对。

也这个字成功引起陈楚的好奇心。

莫非樵夫见过真的河神?

不不不,意思是说除了自己河神的角色,还有其它的河神。

也许,可能或许。

陈楚需要弄明白。

不过貌似也没啥意义了,现在整个副本已经结束,如果他想,他随时可以选择退出。

一天后

阿顺来找陈楚,手里拎着两把弓箭,身上沾满干草,灰头土脸的,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不堪。

“大人!没想到你还在。”

阿顺来到陈楚面前时,气喘不上来,说话磕磕巴巴的每一句重点,陈楚弄了半天才听懂一句话。

“大人,我想娶芃家小女,能麻烦你件事吗?”

“能做我的派使者吗?事后我绝对会给大人重谢。”

派使者,在提亲的时候的重要一环节,会以男方说媒人的身份提亲。

提亲过程无非就是介绍男方自身条件,以及带着两只现打下来的活雁带去。

陈楚如果答应阿顺做他的使者,不光说亲,就连下聘也要替他去。

“大人你别担心!报酬会很丰厚的。”阿顺吞了口口水,生怕陈楚会拒绝:

“大人,我已经跟璐瑶商量好了,事成之后会在九龙山上修一座庙宇来供奉河神您。”

阿顺眼神闪了闪:

“如果这些还不够的话,大人我愿意用我的积蓄为大人供奉十年的薪火,只要娶到璐瑶就成。”

只要娶到璐瑶就成。

反正副本也结束了,陈楚点了点头,算是给芃璐瑶一个好的结果。

璐瑶和阿顺都不大,璐瑶十四,阿顺十六,阿顺的个子还要比自己矮上一大截,但两人已经没有了这个年龄孩子该有的稚气。

他们要成婚了。

阿顺的身上有两把弓箭,另一把就是留给陈楚的,陈楚很轻松的打了条活雁,而阿顺却笨拙的拉不开弓。

第二次,阿顺长吸一口气,将矛对准在天上飞行的大雁。

砰!

弓箭发出空响,箭柄飞翔空中,并没有够到大雁的一根羽毛。

那个没被打中的大雁不光没有离开,调头回来低璇对着阿顺嘲讽一波。

还用自己的爪子碰上阿顺的肩膀磕了那么一下,不过下一秒这只大雁就沦落到陈楚的手里,成为任意宰杀的玩物。

阿顺大喜,陈楚大人......他竟然帮自己抓住了那只大雁!

现在又两只大雁了,那么取璐瑶姑娘不是说说那么难了。

自己是造的多大的福分,才让,才让陈楚帮自己打下这大雁的?

至少之前阿顺认为自己捕获大雁还需要一段时间。

大雁是个难活,最起码对于自己来说是这样的。

自己的身体瘦小,长相偏文静,外表看也是个白面书生,之前在府里做的是相对轻的体力活。

真让阿顺打两只大雁他可吃不消。

不过早在之前阿顺已经做好了扔掉半条命的准备,毕竟璐瑶姑娘阿顺是铁了心要娶回家的。

“谢谢,谢谢大人!”

阿顺感动至极,陈楚这善意的举动让阿顺对他的好感度暴增。

见陈楚没说话,阿顺伸手就要从陈楚手上接过活雁,以为陈楚是默认了,谁想到陈楚手一缩并没有将活雁给他。

这得要拿东西交换,自己还没同意,动啥手?

况且这活雁陈楚打算留着当午餐的。

“不客气,这两个活雁我托人去烧,中午请你吃顿好的。”

陈楚道。

阿顺瞬间明白陈楚的意思,感情陈楚逮的大雁不是要送给自己的,而是中午烧着吃的。

不过阿顺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并且为自己心里出现的小小偏见感到耻辱。

人家河神大人就是大人,又不是自己亲戚。

答应自己做提亲使者就不错了,自己还乱想些什么玩意。

阿顺缓了片刻,又道:

“大人,这两只活雁我来帮您去处理吧!你只管等我回来就行。”

陈楚点头,现在已经入秋,山野里多的是野兽出来觅食。

同时阿顺的声音也悄咪咪的发生了变化,变得更加成熟厚重,嘴皮上长出细长的胡须。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小小的少年也该长大,是时候承担起家的责任了。

阿顺托了安阳县最好的酒馆将大雁烫了毛,做成美味的打酱板雁后,才请陈楚前往附近的酒楼鑫享食物。

一人一板酱鸭,这肚子也是吃的溜圆,期间陈楚还喝了不少酒。

“这是红包,还请大人您收下。”

阿顺蹩脚的从衣兜里掏出一包红包,交给陈楚。

给的是三张银票。

“你哪来那么多钱?”

陈楚问,看着面前桌上的红包,没伸手碰。

阿顺面露为难,像是被陈楚吓到,脸上露出一抹怯懦之色。

接着,阿顺又道:

“大人,话说起来还有点不好意思。”

“我不是芃家本身土身土长的人。”

“我是九龙村陆地主家的儿子。”

“当初没告诉你,是怕大人您嫌弃我不吉利。”

“我的母亲在生产我之前就死了,呃......就是大家常说的棺材仔。”

“其实河神大人帮助小的就感到至高无上的荣誉了,小的就十分感恩了,感谢河神大人的将福泽降临在我头上。”

“但......河神大人,”阿顺闷了口酒,继续道:“能帮助我吗?在大人你眼里看来我可能有点怯弱,我也在努力改正这个缺点。”

“但现在我根本做不到。”

阿顺说着,又闷了口酒,算是解了自己的忧愁。

【如果不是我是个棺材仔,或许芃老爷能让些步。】

【不光是芃老爷,芃家夫人,就连璐瑶也.......璐瑶对我的心意是真的,但她始终无法将将自己的手搭在我的肩膀,将心完全托付给我。】

【至少我对她的心意是真的,我也会努力用我现有的一切去做到他们说的要求,为什么就不能把信任给我呢?】

陈楚用真言回响对于阿顺心里活动以及其它的想法可以说得上试分析的很透彻了。

阿顺是个地主家的儿子,家境不错,长相中上,人品也不错。

但是因为古代封建思想被人当做棺材仔厌弃,最终阿顺原本这个地主家的大少爷在芃家过上寄人篱下的生活。

现在阿顺要是想娶芃璐瑶,必须拿到自家老爹的房产做底。

但嫁过来的媳妇泼出来的水,阿顺至少要让芃璐瑶有个家住,否则芃家根本放不下那个心。

“行了,”陈楚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时候不早了,你要是想打活雁的话就快点,我不奉陪。”

“嗯嗯行。”

阿顺愣住了,支棱着身子连思考时间都没踉跄着拿起弓箭跟着陈楚离开了这里。

就在刚刚,他从陈楚的眼睛里看到了希望。

至少河神大人是愿意帮助自己的!不过这还得看自己的造化深不深了!

陈楚这次走的很快,根本没有等阿顺的意思。

阿顺没有陈楚走路快,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的向前冲,才能追随到陈楚的影子。

“河神大人,您这是要上哪去?”

“河神大人,您是要去哪里?”

“散步。”

陈楚扭头看了眼阿顺,自己只是出门透个气放放风,顺便把午餐吃的慢慢消化。

有点撑。

“那关于我和璐瑶的事……”

阿顺开口,期望陈楚能帮自己一把。

“我没有答应你,中午请你吃饭尽人意了。”

陈楚道。

阿顺看着唯唯诺诺敢怒不敢言,一看就是深受封建思想荼毒残害,还有点点缺父爱。

这样不行啊,芃璐瑶有是个心思细腻的女孩,为人强势隐忍,阿顺去绝对是个妻管严。

陈楚不介意做一回人父,好好管教。

“啊哈?”

阿顺抬头,他这才意识到陈楚说的含义。

原来陈楚之前就没有同意要当自己的使者。

拿大雁也是,这两把弓……如果不是陈楚亲手逮到活雁自己估计吃不上今天这一顿。

阿顺点头,将弓重新背在肩上,对着陈楚扣上一扣。

“谢谢大人今日的说教,小的理解了。”

阿顺低头,闷声吭了句,再次看向陈楚。

“大人,我们有缘自会相见。”

阿顺离开,但不是广义上的离开,他去了九龙山去狩猎大雁。

地点就在自家老爹后院的那座山坡上,不是太远。

如果阿顺想要找人支援他,他完全可以从本家老家调来一大批人过来,可是阿顺并没有。

既然河神大人都不愿意帮自己,难道叫几个下人就能解决自己的问题了?

通过陈楚的训诫,阿顺甚至对‘爱情’这一词了解的更加深入些。

爱情是争取的,假若不出意外,每个人都会碰到爱情,并且在早期抱有长长久久的幻想。

不愿意付出的爱情,没有交流的爱情,彼此思维不协调在同一战线的,这不叫爱情。

应该是叫:我馋你身子,你馋我脸。

反正今天这两只大雁必须自己动手的,这个至理箴言是阿顺从陈楚那得来的。

如果这时候陈楚在,并用真言回响洞察安顺的心思,绝对连连摇头。

我才没这么说!你是从哪得来的结论!

......

阿顺长舒一口气,将弓箭对准天空,寻找自己要狩猎的猎物:大雁。

此时天色渐暗,有几只大雁在空中回旋,扎裤腿的茅草告诉阿顺时间已经不早了。

咻咻咻。

茅箭飞出,射中了一只活雁。

情况进展的很顺利,活雁从天空落在不远处的草坪上,阿顺咻的一下离开原有的位置,奔赴那准备提起活雁。

他兴冲冲的,鼻孔里直喷着热气。

现在只要再逮着一个活雁就可以了,再找个使者将婚事提上行程就可以娶璐瑶回家了。

而就在这时,草丛那头的森林里有一道人影钻了出来,是沈樵夫。

他老远就看见那头有个小子在打猎,活雁终于逮到了,沈樵夫提着大雁脖子,拔掉它腿上的那根箭。

“那个活雁是我的,麻烦你把它还给我。”

阿顺说着,伸手就要去夺樵夫手里的大雁。

沈樵夫没理他,眼睛一转,手臂靠后收,拿着抗在肩头的斧头恐吓阿顺。

他今天帮村头陆地主家砍柴,正巧看见阿顺。

阿顺身板小的可怜,一看就是那种好欺负的,这雁子不要白不要,自己好几天没动荤了。

“谁看到这是你的了?雁子明明是我给弄下来的,你要是再狡辩我们报官去!”

“胡说!这雁子身上的伤就是用我身上的这把箭怼下来的,你能说再说的不讲理些不?”

阿顺顶嘴,沈樵夫更是个无赖,撩起袖子直接对阿顺一阵胖揍。

完事后才美美的离开这里,只要将背篓里的这筐柴卖给陆地主,今天的任务也算是圆满。

陆地主最近愁死了。

自家正妻死后就纳了几个妾帮自己生孩子,没想到一生一个死。

就前几天自家那个儿子阿顺来不久后,自己二儿子就被土葬了。

现在膝下无子怵得慌,只剩下自家那个棺材仔是家中唯一活下来的子嗣了。

后知后觉的陆地主隐隐觉得事情并不简单,来找城外的申天师看了看,发现自己就是个克子的命。

哪个孩子轮到自家都得死,阿顺能活到结婚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陆地主正在思考要不要接自家儿子回来时,沈樵夫提着一筐柴回来了。

“你这雁子多少钱,五十文你卖不卖?”

陆地主最先看到的是沈樵夫手里的大雁:问。

“呃哈,这个不行,这是我明天送给老丈人家的,抱歉了呵!”

陆地主答道:“没事没事,这雁子我要了,要是真想送给你家丈人,自己再逮就是了,要不然我这柴就不买了!”

“你自己搁在家里烧你的雁子去吧!”

沈樵夫皱皱眉,被逼无奈,他还是将雁子卖给地主。

地主还没高兴一个时辰,阿顺跑了回来,满脸上都是伤。

阿顺身上穿的是粗布麻衣,款式简单,加上常日里在芃家练就的低三下气的气质,芃老爷乍眼看还没认出是自家的儿子。

“那个,你是那个叫啥小五的是吧?厨房后还有两桶泔水,放那都臭了,你就不知道提出去倒掉为主?”

“是我家里多了口白饭把你喂撑着了?要干快干,不干就滚!”

陆地主不是个好脾气,眯着小眼睛不管阿顺身上是否有伤上前就去招呼。

今天儿子出去打猎,陆地主又意外获得了一条肥雁子,正向着如何去烹饪,就去了厨房看看。

厨房乌漆嘛黑,墙上垢着煤油,加上撂脚边上两桶软踏踏的泔水招他的眼睛,让陆地主着实有些不爽。

原本好好的心情全被糟蹋光了!

阿顺捂着耳朵,咽声目光怯怯的看着自家老爹:“我是阿顺啊爹!”

“你是阿顺?”

陆地主收起扫把,原本怀疑的目光全部变成打量,下巴一抬:“阿顺?你怎么搞成这样子了?”

“怎么大雁没逮回来身上咋还弄得一身伤呢?”

陆地主不停地拍着阿顺的背脊,好让他透透气。

如果不是阿顺自爆他是自己的儿子的话,陆地主的扫把差点就抡在阿顺的背上了。

还真以为是个掏煤的讨饭鬼来自己家。

阿顺跟自己这被气老爹不是太熟,缓过气后摆摆手走入屋内。

“我没事,就是回来的太晚,山坡路滑,衣服角挂在树杈上了。”

今天陈楚的话给阿顺很大的触动,做事情一定要沉得住气,去慢慢磨它。

如果事情还没有出头的意思,那就要不动声色,慢慢的去做,直到自己把一切的事情全部解决再去说。

陆地主派下人给阿顺做了顿饭,阿顺吃下后给自己身上涂上药膏,躺下去睡了。

半夜辗转反侧,盯着墙壁,屋外有银灰的月光将自己的影子打在墙上。

阿顺盯着墙壁,始终睡不着觉。

有点想璐瑶了。

想想也有一天没见到她了,心房总有跟狗尾草刺撸撸的挠自己,毛毛痒。

肚子有些饿。

阿顺起身,趿拉这草鞋来到了厨房。

陆地主家里烧的东西比自己在璐瑶家做管家时候吃的东西还要丰盛,不过都是小碟小碟的装,全部塞完自己的肚子还没有吃饱。

厨房没有食物,阿顺准备离开,却在离开前听见了类似鸟叫嘎——嘎的声响。

阿顺一听就知道是大雁的声音,并且这大雁就在厨房后门拴着的篱笆那。

阿顺:......

陆地主那边早起套上一件外套急飕飕的往这边赶。

刚才就听自家起夜的仆人说厨房那里有响声,是有个人半夜在那里晃悠。

具体是谁不知道,下人不敢去看。

大半夜的谁没事会在厨房?

这里不比县城,说难听点就是个村,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要是真有心瞄准哪家厨房偷粮食的话,也不是不可能。

陆地主套上衣服麻溜的起来了。

他刚做了个梦,梦见自家后院的柴火烧着了,还梦见沈樵夫站在自家门口,将自家厨房的大雁偷走了。

惊醒睁眼,发现只是个梦,让陆地主不由得松了口气,然后自家的仆人嚷嚷着厨房遭蟊贼了。

这梦原来是真的。

陆地主起身跑去厨房看,就看见阿顺站在厨房后抱着那只大雁,满脸渴求。

“爹,你就把这只大雁让给我吧!”

“雁子?”陆地主沉吟:“哦对,前几天你也跟璐瑶家说亲了,是要拿去定亲是吧?没问题。”

他这个父亲当得不称职,自家儿子要结婚了,“过几天我带你去说亲,你不是要大雁吗?我再去叫人提几条回来冲喜!”

阿顺觉得老爹的话哪里有些怪怪的,点点头,还是离开了这里。

不过大雁这件事还必须得要自己操刀才行,阿顺想通过自己实干弄来条大雁。

至于沈樵夫把自己雁子夺去的事情全部忘在脑后。

当天上午,在阿顺去九龙山后斜坡逮大雁的时候,陆地主把沈樵夫叫了过来。

在来陆地主家之前,沈樵夫遇到了阿顺,这次没搭理他,砍完柴老老实实的给陆地主家送货。

陆地主见到沈樵夫,张口就问:“你这大雁从哪来的?味道不错。”

“这是小的送给老丈人家的。”

沈樵夫瘪嘴。

陆地主搪瓷碗一拍,没打算跟沈樵夫逼逼赖赖:“沈老弟,就麻烦你再给我带几只雁子了,不然我们的合作就到这里为止了,你下次也别往我这边送柴火了,够了。”

沈樵夫快气炸了。

一边想指着陆地主的鼻头骂骂咧咧,他是个什么东西,除了剥削就是剥削。

那条大雁卖在那个集市上不香?卖你五十文就不错了,偏偏还在这里瞎叨叨。

“呃,小的尽力试试,之前是运气好,砍柴的时候正好碰到。”

“如果下次还有的话,我看到了绝对会给你带过来,你放一百个心。”

沈樵夫还是决定忍气吞声,能忍则忍。

他想起了刚才在九龙山上的那个软脚虾,估计雁子也就是一会的事情。

叫那个少年打不就得了?

于是,沈樵夫回到山上,胁迫阿顺,阿顺刚好逮到只雁子,雁子却被沈樵夫夺走送给地主。

等到阿顺回到家跟陆地主这么一对接,全盘核实。

感情这些大雁都是自家儿子打出来的!

陆地主气恼,把沈樵夫卖的柴火的价钱压了压。

沈樵夫被逼的没办法。

柴火只能卖给陆地主,九龙山偏僻,脚程远,但陆地主家柴火开的价钱根本不合适。

想喂饱全家人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沈樵夫几乎把花一天时间都用在劈柴上。

看着原本老罗家开丝绸店日子过得风生水起,沈樵夫就觉得委屈。

当初怎么就不知道跟老罗一伙去开丝绸店呢?

饿就饿那几天,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忙得早里晚里累死啊!

呸!都怪老罗,讲话态度不坚决。

他就是想炫富,要是真有心思想拉自己一把的话,他说不定也跟着他一块好好过呢!

沈樵夫越想越气,脑海中突然灵感大发,想到了句诗:老爷吃饭不吃屎,饭进肚里变成屎,变成屎来多麻烦,不如当初就吃屎。

是啊,物质与物质间的交换,不就是因为这个而开始的吗?

如果拿永恒去看待人生的话,那么一切都是恒定的不对吗?

吃大雁,为什么不能直接去吃屎呢?

山珍海味他哪天没吃够,怎么就不想想我们这些黎明百姓呢?

难道他就只知道在家坐享其成,让我们做好吃的一口口往他嘴里送?

还不如吃屎!

这时候,一个挑着扁担,提着满篓子斧头的人路过这里,站在沈樵夫面前,看他的样子也是个樵夫装扮。

那个樵夫饶有意思的点点头,跟看猴子耍戏一样盯着沈樵夫。

墨迹半天,缓缓开口:“山上长树不长柴,砍下树来变成柴,变成柴来多麻烦,不如当初就长柴。”

“人本向死而生,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还活着?怎么不在尿盆里被你奶娘掐死?”

那个樵夫怼道。

“唉!有些人啊,太过坚持己见,眼见不高,偏偏想要比自己高几个档次的人拉在同一战线上,最后扔在脚下,还想着怎么从那个人身上刮点油脂下来。”

“他们最大的特点往往就是忽略事物发展本身的过程,并且把最不可能的结果当做自己的目标,你要是想死,我就答应你。”

沈樵夫一愣:“嘿,我又没说你,你在那瞎话连篇说什么啊!”

他刚想动身上去抽那个樵夫两巴掌,胳膊就被旁边倒着的树杈刮出血,滋溜溜的滴在叶子上。

啊!我的手怎么了?!!

怎么淌血了。

恐惧大过惊鄂,沈樵夫慌慌张张找来了块布擦拭了自己的手臂,等抬头去看那个樵夫时,发现他早就跑没了影子。

人呢?

沈樵夫看着手臂脖子上挂着的血淋漓的鲜血,打了个寒颤。

这是梦吧?

沈樵夫又动了下,自己脑门上也莫名其妙的冒出鲜血。

他吓了一大跳,赶忙伸着脖子缩回去。

“啊啊啊!!”

空谷里传来沈樵夫连绵不绝的惨叫声。

.......

芃璐瑶在佛龛前的香炉上焚上一炷香,怔怔的望了片刻低头双手合十祈祷:

“神啊,希望我和阿顺的未来幸福。”

阿顺自从向自家爹提出要娶自己时,不久就人间蒸发了。

在等待阿顺和使者纳彩时,芃老爷特意要了阿顺的八字,去找九龙山外的申天师合八字。

‘情况不乐观,你们俩在一起绝对会留下祸患!不如各自别走,一个克夫,一个克妻,没什么好结果的!’

当时申天师就是这么告诉芃家的。

芃璐瑶迷茫,便来到九龙山祈福。

一个提着斧头框的年轻樵夫这时候走了进来,双膝跪在软塌上祈福。

祈福完站起身看了芃璐瑶那么一下。

“人生有多少个十年?有多少个时间?”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大不了全都试试,试不下去可以放弃,或者现在就放弃,但是不要后悔。”

这话像是对自己说的?

芃璐瑶抬起头,看着樵夫,樵夫没理自己,依旧拈香拜佛。

随后芃璐瑶的目光定格在筐篓里的那几把斧头上。

里头有不少铁斧,同样也有金色的,银色的斧头。

“您是卖斧头的?”

樵夫摇摇头:“我们不生产斧头,我们只是斧头的搬运工。”

“你这斧头是怎么卖的?”芃璐瑶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篓子里的斧头。

“不卖,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送给你,你要这把金斧头还是银斧头呢?”

河神捡起一把斧头,在手掌里掂了掂。

“那个铁斧好了。”

芃璐瑶指尖弯了弯,随后掏出荷包给了三十大钱。

她想到了河神,以及那天她和阿顺从顾伯家离开的画面。

这斧头以后阿顺会用到。

“好嘞,既然你那么执着,这钱我收下了。”

将斧头交给一侧的丫鬟后,樵夫扫了眼璐瑶:“如果在选择中迷茫不定的话,你可以站起来,换个角度看世界。”

什么意思?

芃璐瑶抬头沉思,她不明白。

是在告诉自己要去追求爱情吗?

“大师,你能解释清楚吗!?”

芃璐瑶恍然,撩起裙子忙不迭站起来想要问清楚答案,却发现樵夫已经离开。

她走出门外,微风徐徐,樵夫却完全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九龙山山顶便是九龙寺,焚香供奉的神像庙宇则是在整个寺庙的后方,出来能对九龙山一览无余。

芃璐瑶就看见天上一只大雁被弓箭射中,那里正站着一名少年。

是阿顺。

“阿顺!”

芃璐瑶对着山腰大喊,阿顺抬头,也看见了芃璐瑶,并且在向她招手。

......

纳彩日陈楚按照答应的那样当了阿顺使者。

阿顺很感激陈楚。

要不是那天陈楚执意拒绝自己,自己也就不会那么容易逮到大雁,并且跟芃璐瑶的感情加深。

纳吉,定亲,陈楚都在,在阿顺心中的地位甚至比他的老爹陆地主要强得多。

婚礼那天,陈楚与陆地主坐着等同的席位,看着阿顺和芃璐瑶拜天地高堂后走入洞房。

临走前,阿顺还给陈楚塞了个红包,说自己要当陈楚的干儿子,庙宇也在九龙山上修建完毕。

不过陈楚拒绝了阿顺的好意。

结婚的那天,安阳县锣鼓喧天,芃老爷高兴,宴请当地所有百姓下酒席,众人喝的醉眼熏红,而陈楚则顺利的成为民众高呼爱戴的对象。

门外。

老罗正站在门框抽大烟,刚吃饱芃家的酒席有些撑,准备消化消化。

“唉,我的钱袋跑哪去了?”

老罗一掏口袋,嚷道。

该不是被扒手勾去了吧?

这年头,不做个正经事,偷人东西干什么?

老罗快气炸了。

这时,门口有个樵夫装扮的人路过,见到老罗问道:“你是丢了东西吗?”

“呃......对。”

老罗蒙圈的点头。

那人又道:“唉,酒席人太多,丢东西正常,我刚捡到了几样东西,你看看哪个是你的?”

樵夫拿出一把金斧头,一把银斧头,还有个钱袋。

“钱袋是我的,谢谢了。”

老罗拿了过来。

樵夫沉吟,点点头,将手里的金斧银斧送给了老罗。

“你这是在干嘛?这不是我的啊!”

“免费送的,你就拿着吧!”

那个樵夫道。

老罗:......

既坠釜甑,反顾何益?

已覆之水,收之实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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