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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大河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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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疯了,疯了!

我跟着兄弟们跳下船,合力将探索船推上沙洲,又跟着兄弟们隐蔽在船只侧舷,长枪火铳一一摆定。

麻四哥嘱咐我道,“害怕了吧?我也怕,动起手来就不怕了,你就在这里躲着,别冒头。你那手铳要打准了,别伤着咱们自己人。”

我哪有心情听麻四哥废话,只顾着把手铳的弹药赶紧顶上。

我有两把手铳,一把配发一把自购,为了保命,这点钱我还是舍得的。

土着见我们登上沙洲,不惊反喜,也把独木舟搁浅在滩头,船上的土着纷纷跃下,一眼瞄过去,大概不超过40人。

你不能说他们没有阵型,他们的阵型就是凑在一起,咕噜咕噜叫着鼓舞士气,在几名鸟毛勇士的带领下冲了过来。

村头械斗直呼内行。

相距百余步,弓箭手动了,在奔跑中停下脚步,开弓放箭。

箭矢带着啸音从头顶掠过,钉在船板上的就更多,我已经没有时间吐槽土着为何不齐射了。因为以麻老四为首的火枪兵已经打响了第一枪。

“预备,放!”

“预备,放!”

四个火枪手,不间断两轮齐射,五名土着应声倒地。

之所以准确率如此之大,因为火铳中安装的是霰弹,这种喷射状子弹专门用于近距离射击,据说80步以内,命中率可达70%,50步以内可达90%。

八名弟兄,四人放枪四人装弹,每一个动作都经过千锤百炼,配合默契。

这种作战阵型,射速要每分钟3发才算及格,4发为优秀。

关于弓箭同火铳优劣,大明军队里从未停止过争论,但在瀛州不存在,瀛王殿下就是一门心思发展火器。

敌人越来越近,面目狰狞,还是那种黑红染料涂面,配合着他们夸张怪异动作,确实能给人以心理恐惧。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高大典这厮在用手铳放倒一名土着之后,竟然双手握苗刀对敌发动了反冲锋。两名弟兄紧紧护在他左右,手中也是同样的武器。

这种苗刀,据说是戚帅根据倭刀改进而来。

瀛州军制式苗刀,刀柄刀身合计2.3米,战斗动作比较单一,就是劈砍。

虎入羊群,这三个杀神几乎完全放弃了防御,苗刀上下舞动,迎面撞来的土着没有一合之敌,冲到哪里哪里就有惨叫。

“杀!”

“杀!”

打了四轮火铳,敌人已经近在咫尺,麻四哥这边也端着挂有刺刀的火铳冲了出去。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军心士气是如何崩溃的。

从自信满满,嚣张不可一世,各种挑衅直至士气崩盘,勇气坍塌,四处逃散也只不过几分钟的时间。

如果我是土着我也会绝望的,引以为傲的武器无法打破敌人的防御,但敌人的武器却能一下劈断长矛,划过躯体。

整场战斗,我都是晕晕乎乎的,火铳也打了冲锋也跟着去了,似乎也干掉了一个人。

这些土着是真的惨,我确信之前从没有看过那样惶恐无助的眼神。

战斗结束,高大典的铠甲已被血水淋透了,再配上他的络腮胡子圆眼珠,像极了巡海夜叉。

他拽过我,左看右看转着圈看。

“嘿嘿,没有少根毛,你这表现不错,没有尿裤子。”

我哪里有心情同他开玩笑,急忙数了下人头,踉踉跄跄的去查看每个人的状况。

还好还好,没有死人只三个受了轻伤。

喘了口气喝了些水,弟兄们纷纷卸甲,将这些沉重的家伙事放在船上,而后才开始清点此战收获。

12比40,毙敌23人,缴获独木舟四艘。其余土着跳进河里,大多也做了淹死的鬼,没有几个逃上岸的。

这个季节的河水冰凉刺骨,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我亲眼看着几个家伙在水里挣扎,随着水流不见踪影。

西尔斯划了过来,此情此景,令西尔斯一屁股坐在地上,茫然无措。

“你......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拍了拍西尔斯的肩膀,“这个问题我也没办法回答你,你也别想这么多了,赶快帮忙收拾战利品。”

我所说的战利品,就是那些倒爷的衣服,都是好皮子,拿回去缝缝补补还能用。就还有一些骨头贝壳饰品,我们自然不稀罕这些玩意,但抚远湾的土着还是有兴趣的,也可以用来交换些东西。

我忽然有了一种觉悟:战争,它就是一门生意啊。

猎狼部落的造船技术比克拉姆部落要好,我们选了一艘留下,将其余独木舟一把火烧了。

这令克拉姆很心疼,每一艘独木舟都是部落人的心血,是巨大的财富。但没有办法,我们就这么一点人手,带不走。

日头偏西时,弟兄们方才从这场短促战斗的疲惫中缓过来。

高大典指着猎狼部落曾经泊船的地方。

“平安,我们应该登陆,找到这个部落。”

“你要干什么?”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难道你想日日小心,提心吊胆的担心别人报复?”

我叹了口气,苦笑道,“这个部落的壮丁怕是死光了吧,还能有什么威胁?”

“那就更要去了,你不是说过么,凡土着落脚的地方必是好地方。我们就去看看,也未必就做什么。”

我极度怀疑高大典的真实目的,但我还是采纳了他的建议。

我们在那片土地登陆,岸边观望的土着早已消失无踪,只留下凌乱的踩踏痕迹。

那个满头鸟毛的土着祭司现在一定后悔的要死吧,碰触了不该碰触的家伙,把整个部落的青壮葬送掉。

这里又是一条支流入河口。

这条支流自北向南注入,河道两岸高山峻岭,隘口宽不过二里。

沿着河边,有一条常年踩踏形成的土路,一直延伸至谷内。

“一定要进入谷内么?”我不无担忧的看向两岸,“如果敌人有埋伏......”

高大典看我如白痴,“话本看多了?一个部落能有多大,还有余力埋伏我们?”

我不理高大典,看向西尔斯,“我们应该进去么?”

“为什么不进去呢,我们是战胜者,这个部落的一切都应该属于我们。”

好吧,我从善如流。

我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但我并不想见到那种村落被焚烧的惨状。可我也知道,如果我这个时候反对就会被孤立,毕竟我只是个地图匠而不是一个合格的军事指挥官。

留下五个弟兄看守船只,我们一行八人登上独木舟,沿着支流驶入山谷。

行约二里,眼前豁然开朗,又是一块群山环绕的谷地平原。我真的受不了这个地方了,到处都是适合垦殖的土地,比之南洋那破地方简直是洞天福地。

不远处的河湾滩涂上,搁浅着几条小型独木舟,只能容纳两三人的那种。

岸边,就有一座土着村落,同克拉姆极为相似,只是规模大了一些。

这个原本或许祥和的部落此刻正处于混乱之中,人影窜来奔去,大包小包扛在肩上,如同蚂蚁搬家。

当独木舟出现在土着视野时,整个村落更似被炸了的蚂蚁窝。

我们才只有八个人啊,何至于此?

高大典倒是一点也不意外,仿佛本该如此。

登上岸,也就到了村落边缘,这个村落没有栅栏,对外完全不设防。

如果选择动手,这个时候就可以进去杀人放火了。不过又能得到什么呢,土着连块金属都没有,我决定还是要争取一下。

“西尔斯,叫他们族长出来谈判。”

西尔斯就喊啊,几乎要喊破了喉咙。

昨夜西尔斯与我说,这个部落应该就是传闻中的萨利希人,语言同抚远土着有些类似,勉强可以沟通,不过也很艰难就是了。

高大典等的不耐烦,对着半空砰地一声来了一枪。

他也不管人家能否听得懂,扯着喉咙喊叫。

“滚出来说话,否则老子一把火点了寨子。”

我不确定是西尔斯的吼叫还是高大典的威胁起了作用,或许是那声火铳。

那个老祭司或者族长终于颤颤巍巍的走了出来,身边簇拥的所谓勇士非老即少。

只是先前的傲慢早已不见,此刻的‘勇士’眼神惊惧,动作犹疑,看我们如同怪物,刀枪不入的怪物。

我同高大典一起交待了西尔斯许多,由他负责同土着谈判,或者应该说审判吧,毕竟他们是战败者,必须接受惩罚。

他们沟通的也很艰难,我只能根据西尔斯口述如下。

“你们是谁?为什么要袭击我们?”

“我们是斯卡莫卡瓦人,你们是谁?为什么闯入我们的领地?”

“你想死么,老东西。你们起了贪心,要抢夺我们,但你们战败了,你部落的勇士死光了,难道你要这些女人孩子来对抗我们?”

“都是我的错,我应该阻止他们的,我应该阻止他们的 。”

“可你没有,你们没有缘由的袭击我们,需要受到惩罚!”

“你们想要什么?斯卡莫卡瓦人已经失去了未来,我们会离开,将村落让给你们。”

这个提议出乎意料之外,西尔斯只好来问我。

可我们要这个破村落干什么啊,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住地窖的。

“斯卡莫卡瓦人,神明的使者,伟大的大明瀛王从遥远之地派遣来的勇士,顾平安,命令你们臣服,否则就去死!”

唉,这明明是高大典的主意,为什么要扣在我的头上?

“你们不是来杀死我们的?”

“只要你们臣服,神使的勇士可以放过你们。”

“你们需要什么,食物?女人?战俘?”

西尔斯又来问我,他觉得应该要女人,女人能生孩子,壮大部落。

我同高大典商量了一下,做出了一个至今也值得自我夸耀的决定。

就在村落前,我起草了一份契约,大意为虽然斯卡莫卡瓦人袭击了我们,但身为仁义之师,我们还是选择原谅了他们。在我大明天军仁义感召下,斯卡莫卡瓦人感激涕零,决定放下武器,归顺我大明。

我其实很想册封老家伙一个土司官职的,可惜我没有这个权力,要回去请示杜扒皮才可以。

我所做的这一切再也寻常不过,但是卡莫卡瓦人却似乎产生了误解。

他们以为我在做一场祭祀仪式,那笔那纸就是同神灵沟通的神引,而文字则为神显。

那张可怜的纸啊,实在是承载了太多。

当猎狼部落的老族长用鲜血落下手印时,这场神圣的祭祀仪式在他们看来方才告一段落。

我不认为这个叫奥农的老贼头会相信什么神使的鬼话,但他却会恐惧诅咒。

有关各种古怪而神秘的仪式或者咒语在抚远湾土着中根深蒂固,他们痴迷于各种祭祀各种神谕各种咒术,我也不能确定这些玩意是否有作用,起码我看到的,在枪炮面前各种神秘都是笑话。

这是很令人费解的事,我们明明杀了他们那么多族人,但现在我们却成为猎狼部落的座上宾,最为尊贵的客人。

我们怀着戒备走进村落,一眼就看到了那座矗立在村落正中的图腾柱。

相比于克拉姆部落,斯卡莫卡瓦人的图腾显然要凶煞的多,头像形似夜叉,其上浸染着一层又一层的血迹,相距数米,那股腥臭气味也令人难以忍受。

而图腾柱下的骷髅坑更使这个部落充满诡异气息,令人不适。

我们当初真是吃了虎胆,现在每每想起来我都忍不住后怕。

倘若我们战败,也会被剥下头皮,脑袋被丢在图腾柱下风干。

是的,这个部落有割头皮的习俗。

类似的可怕习俗对于瀛州人来说并不陌生。瀛州至今为止,还有部分土着以割掉敌人脑袋挂在房梁上为荣耀。

这个割头皮也差不多,就是部落战士的成人礼。

我相信他们割头皮时会遵循一系列的仪式。事实也是这样,后来我了解到,斯卡莫卡瓦人在杀死并割去敌人的头皮后,这名勇士会在山林中独自居住16日,禁止肉食禁止女色,说是为了净化同赎罪。

人类啊,总能为所犯的罪恶找到合适的理由,没有理由那就创造理由。

我们在猎狼部落逗留两个小时,在夜幕低垂时方才离开。

虽然无权封官,但我还是给了奥农几尺淡红色绸布,斜披在奥农肩膀上。

“奥农,今后你就是猎狼部落的里长,负责为瀛王治理部落。”

“你需要用皮毛作为贡品取悦伟大的瀛王,瀛王会回馈你们丰厚的礼品。”

“现在,我代表伟大的瀛王赐予你丝绸,赐予你匕首,赐予你美酒。凡大明子民,皆得瀛王恩遇。”

我不确定西尔斯的蹩脚翻译能表达几成意思,便是我对西尔斯的口述也是七拼八凑来的。

许多词汇压根就不能从土着词库中找到,比如皇帝、亲王、将军这类等级,我也只能笼统的用首领,族长几个简单的词汇来表达。

理解一门陌生的语言,真的是太难了。

这些也不重要,意思到位也就是了。

逗留期间,麻四哥还为侥幸逃回来的土着勇士包扎伤口,投喂药物。

这可真是离谱他爹离了大谱。

然而各种离谱怪诞的行为却真真实实的发生了。后来人看到,一定会以为我在吹牛bI。

走出猎狼部落时,探险队的补给同我们出发时相差无几,而且小队又多了一个人,一个身体瘦弱,略微驼背的老头子。

他叫奥巴,他作为向导将指引我们去往另外几个大河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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