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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不负本愿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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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清风还在跑。跑得气喘吁吁,跑的大汗淋漓。作为这座城内所剩无几的活物,他能活到现在实属不易。

他不是韩虎臣的部下,不然也不会在开始屠城时才惊觉。他连衣服都没有好好穿,披着那件由天师府监制的官服,赤着脚匆匆跑了出来。

虽然他名义上归属于东海太守,但明眼人都知道,东海太守不过就是个傀儡,他手下的官员被韩虎臣渗透得七七八八的。偌大的东海官场,能不听从韩虎臣调令的,也就这么寥寥几人。

余清风就是其中之一。也是唯一活着的那个。

余清风,靖安二十一年殿试十九,二甲进士出身,先入翰林院,研学两年,受学于书院大儒;再入国子监任教习一年,结识贵胄无数。三年满,更是如水月幻梦一般,受皇子青睐,意招入府中,任一幕僚参谋。

那时候的他,风光无限,说起江夏正直郎,何人不知他余清风?太安城内,与之交好的人无数,谁都想求他一幅丹青亲笔。那本算不得优秀的书法字画,满京城流传,千金难求。

那时候的他,沉溺温柔乡,无数的贵家千金对其秋波暗送。他差一点,就能成为一位在朝权臣的乘龙快婿。

那时候的他,宦途平坦,那位极人臣的黄门贵梦,对他来说也是历久可得。那文臣顶点的“两阁两殿”,他也仅有一步之遥。甚至于,他已经选好了自己死后的谥号——文定。

但这不过是南柯一梦,一枕黄粱。

余清风万万没有想到,他前途无量的仕途,会结束得那么突兀,那么荒唐。

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夜晚,他不过是承人之邀,应了一场酒会,喝了几杯花酒。半醉半醒之间,压说出了那句“我余清风,生当为权臣,死亦谥文定”。

全场哗然,无人应和。看着这个已酣然入睡的官场新人,所有人都没有多说什么。

三天之后,一场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朝会,一份平平无奇的奏折,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因为一个官员之子当街纵奴杀人的小事,他这个不过就是给他上过三天课的便宜夫子就受到了株连,被下放到了东海城,任一小小的判官决曹。

一夜之间,天差地别。

余清风这尾小鱼怎么也不会想到,他的命运会因为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而彻底发生了改变。他那尚且单纯的脑袋也想不到,不过就是一句酒后壮语,让他被某个权臣盯上了。

原因无他,那“文定”二字全京城皆知,已被他视为囊中之物。如今一个连官职都没有的二甲进士要来跟他抢这一名头,岂不是可笑至极?哑然失笑间,这位权臣也不忘给余清风这个愣头青送上一点小小的教训。

一场下放,已是仁慈。

只是对于余清风这个罪臣来说,却是噩梦的开始。

从京城到东海城,对他来说不是流放,胜似流放。已然习惯了京城繁华、被人众星捧月地吹捧奉承的余清风,怎么能轻易接受着宛如天上地狱的落差呢。

当他从流离于城门口的小贩那里得知了真相,并在城门隐晦处见到那个假惺惺地躲在马车之中来送行的罪魁祸首时,满怀愤慨,怒上心头的他做出了一件堪称惊世骇俗的事情。

自三代人皇稳定了九州内部后,四代人皇则致力于打破仙凡之别,阶级之差。雄才大略的他以大气魄开辟龙门,以科考之法,为过龙门者洗髓淬体,让他们获得修仙的资格,以此为天下人多一道成仙门路,随后散气运于天下,使得拥有修仙资质的新生儿大大增多。

四代更是依托九州内的三宗,独创了基于皇朝气运的独特法术,凡是为官为将者,都能凭借手中官印,施展些许术法。虽比不得那些动辄搬山填海的大修士,但依托一地气运与灵脉,也能起到不少的效用。

在初步确定了新的秩序后,人皇以举国之力,联合八王、六宗,对九州内近大小宗族门派进行了盘算与清剿,史称“唐皇革新”。在此之后,九州近六成的功法秘籍流落民间,散学天下,重新构建了的修仙势力与秩序。

可以说,若没有四代人皇重新建立、规划的修士实力,这九州也不会像如今这般昌盛,大概率会是那仙家自重、门阀林立的割据状态。那“仙士农工商”的阶层,也永无贯通流动之法。

很幸运,本是普通凡人的余清风在越过龙门的那一刻,就获得了修仙的资格。更幸运的是,他受学翰林院时,他的先生,那位书院出身的夫子,教会了他们三招基础却极为实用的法术。

余清风进士排名并不高,洗髓后的资质也一般,所以那些更高深的法术他学不会,也没兴趣学。但自小就对书院无比推崇的他,将夫子那三招练到了极致,几乎不输寻常筑基。

第一招,一步行千里,是为君子万里行。源于山水书院的秘传步法,诠释何为“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几乎每个书院弟子都习得。后在人皇的提议下散学天下。

第二招,浩气掌中凝,是为善养浩然气。太一门特有的养气功法,因一句“吾善养吾浩然之气”而诞生,可于体内凝聚出一丝浩然气,替代、融合灵气使用有奇效。同样在人皇的建议下散学九州。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余清风想得很美好,权臣和他一样不过是凡人,如今他就在眼前,不妨和他拼个鱼死网破,让他看看自己的血性,也让那些高高在上的京官知道,他这样的穷书生不是好惹的。

事情如他预料的一样,血溅了不止五步。鲜血染红了马车的紫底绛色兽纹帷,将这块一见方就能买下一个年轻貌美丫鬟的绢布彻底毁了。余清风看着那高高飞起的手臂,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得出来,就晕死过去。

当他再次醒来时,自己正身处一辆颠簸的马车中,踏着达达的马蹄声向着南方驶去。

失去惯用手的他,和一个废人没什么两样。

他彻底绝望了,那一挥手就斩断一臂的马车夫,可能连筑基都没有,不过是个炼气巅峰而已,但杀一个余清风还是手到擒来的。权臣敢孤身送行,自然有这个底气,以他的地位与财力,那个马车夫显然不是。

余清风不敢细想,他只知道自己只差一点点,就命丧黄泉,魂归泰山了。他甚至不敢去想自己为什么活着,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马车上。

他甚至不敢去东海就任。

一心想要逃避的余清风,忘记了自己年轻时立下的誓言,忘记了“不以高官厚禄为荣,但以愧对百姓为耻”的壮志,他只想跑。跑到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过完他作为废人的一生。

然后,他来到了临淮城,隐姓埋名,靠着在青楼勾栏里抚琴、写帖为生。也就在那时候,他的命运又一次发生了改变——他爱上了一个青楼女子、勾栏舞姬。

说是舞娘其实也不合适。那个叫如花的姑娘也是一个可怜人,爹妈死得早,一直由叔嫂拉扯着长大,靠着替人浣纱、洗衣勉强糊个口,补贴一下家里。

如花一天天长大,样貌也是一天天出落起来,尤其是那个腰肢,绝对称得上是刮骨的弯刀。但外人哪里知道,那个腰肢的纤细,完全是因为吃不饱饿出来的。她的叔叔算不得什么好人,倒是嫂嫂一直在帮扶她,也不至于饿死。

叔嫂家算不得富裕,有一个视若命根子的儿子,年龄和如花差得有点多,做他的小娘都绰绰有余了。她的叔叔一直把如花当做童养媳养着,嫂嫂也默认了。

她心知肚明,但为了一个安稳点的生活,也就接受了。

她的叔叔算不得好人,盯着她腰肢的眼神越发炽热,就像一只贪婪的狼,觊觎着这块美嫩白肉。怯懦的嫂嫂和懵懂的堂弟或许意识到了,但又能做什么呢?

她心知肚明,但寄人篱下,无可奈何。

直到一场花酒,一个醉起歹意的人闯入了她的闺房。她用自己的木簪,捅进了他的耳中,保住了自己的清白。

她杀了自己的叔叔。

那个大雪天,她被嫂嫂赶出了家门。她忘不了那个站在门槛后面的妇女,用世上最恶毒的眼神死死地盯着自己的,一言不发。

无家可归、举目无亲的她,披着一件破布袍子,流落街头。倒霉颠沛了大半辈子的可怜姑娘,终于迎来了转机——她被合欢宗门下的一家青楼捡回去了。

从那时候起,如花姑娘终于有了平稳的生活,可以靠着跳舞谋生,有合欢宗的庇护,也不用像其他青楼女子那般示人颜色,倒也算得上安逸。

一个才上黄门又落凡尘的男子,一个半生孤寡半生安逸的女子,在一个风月场,因为调琴的小小相逢,结上了姻缘。

和话本里的故事简直一模一样。不妨说,这两人的经历与相逢放在话本里都属于相当精彩的那一类。

青楼的老板是个明事理的人,出身合欢的她不反对门下的姑娘们寻求真爱,但曾经遭受过抛弃之苦的她知道,要让姑娘未来过得没那么苦,必须要让男人们付出一点苦头。所以,她开出了一个堪称天价的“赎金”。

余清风光靠着抚琴写帖,恐怕三十年也赎不了如花,骨子里的清高也拉不下脸面去当那令人诟病的龟公。那他只剩下一条路了。

赴东海城为官。

他本不愿意再去宦海沉浮,那失去的那只手臂就是一个教训。他这么一个没有根脚没有背景的小吏要怎样才能在这茫茫大海中熬出头呢?

但为了如花,他没有其他路能走。

一个春暖花开,春闱再开的好日子,他留下封书信,走马上任,除了那个老板娘外,知道他要走的人不多。等他攒够了钱,就风光地娶回她。到那时候,就不再去想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官场,带着如花回江夏老家,好好过完下半辈子。

可惜瞒不过女人心。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朝露尚重,湿气凝厚。如花已经来到城门口,抱着一只老旧的古琴,用一支他教的艳曲,为其送行。临近了,她不敢去看他,他也不敢回头。

只是在城墙上扔下一张纸条,飘摇地落到马前。

不知跑了多久的余清风,在路过一片废墟时,被那散落的瓦砖碎墙给绊倒了,只留单手的他跑起来本就算不得稳当,如今又力竭,倒下了,单靠一只手很难再站起来。

本就单薄的衣衫不仅沾染了灰尘,更是有诸多划痕,别说御寒了,连遮体都难以做到。一张略微泛黄的纸条,如一叶枯黄,飘摇地落到地上,被热风卷起,送到一步之遥的远方,与那无名野火只有一步之遥。

本是绝望的余清风在这一刻突然生出一股气力,连滚带爬地将抓住那已微微焦褐的字条,攥死在手里。

余清风抓住纸条的那一刻,已然失去了全部的精气神,像一摊烂肉一般瘫倒在地,暗自耸肩,嘤嘤哭泣。

“嘿!发什么呆呢!快躲起来!”

躲在废墟的夹层中的少年,同样作为为数不多的幸存者,看着只是哭泣的余清风,气不打一处来,又是焦急又是埋怨,从房梁的夹缝中探出脑袋,谨慎地四处张望,随后拽着他空悬的袖子,将他藏进了废墟之中。

本就狭小的空间躲一个孩子尚且足够,但再加上一个余清风,实属拥挤。本来可以平躺着的少年,现在只能蜷缩着窝在余清风的怀里。

“别出声!这里刚刚发生了爆炸,那些怪物暂时不会过来的。”

“你和我在这里挤一挤,等天亮了我知道一条出城的地道,到时候我带着你一起出去。”

“嘿!你别不说话呀!和我聊聊天,不然我害怕!”

少年脸上尚有清秀,依旧是个稚嫩过多孩子,但眼神中却又无比坚韧的精光。余清风看着他愣愣有些出神,不知不觉中止住了呜咽。

少年似乎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依托,压抑已久的恐惧似乎在这一刻都爆发了出来,拉着余清风悄悄地说着话,把方才遭受的委屈、苦楚一股脑全部倒了出来。

余清风只是听着,因恐慌而激荡的心逐渐平定了下来,不知不觉中,那仅存的一只左手搭在了少年的身上,安抚着他有些焦躁的心。

“……对了,你能联系到其他人吗?我刚刚逃命的时候好像遇到一个阿姨,她好像快要生孩子了!我们要去帮她!”

“吼——”

话还没说完,一声震天的吼声自远方传来,急促的脚步越来越近,越发沉重。少年闭上了嘴巴,大气都不敢出,带着余清风向着更深处钻了进去,匿在一根横倒的房梁之后。

透过那逆光的豁口,那双大到有些诧异的脚反复在废墟前挪移,激起一阵烟尘。少年屏住了呼吸,有些慌张地往余清风怀里钻了钻。余清风下还没有从悲戚中回过神,但仍然下意识地抱紧了他。

那双脚不见了,沉重的脚步也轻了,愈行愈远。少年长叹一口气,抬头看向面无表情的余清风时,原本双目蓄着泪水的少年,居然反客为主,挤出一个笑容,安慰道:

“没事的,别担心。这群怪物已经来了不止一波了,到现在还没发现我呢!你也安心……”

话还没说完,鲜红的巨手贯穿了层层叠叠的废墟,尘埃漫天,火光又起。那曾经是人的怪物,此刻死死握着那稚嫩过多少年,犹如一个光荣的将军获得了最至高的战利品,站在废墟之上耀武扬威。

一直坚强的孩子依旧坚强,即使被牢牢抓在手中,即使骨骼被压得发出响声,即使有丝丝鲜血沁出七窍,他只是慌张,没有哀嚎。

余清风被余波击飞,像一张破布一样被冲到远方,又落魄地落到地上。他挣扎着抬起头,被尘埃遮掩的双目看见了那离怪物的血盆大口越来越近的少年。看见了一个至死仍旧不屈的灵魂。

那一刻,他回忆起了如花写给他的字条。

君自九天鹏,卿为扶摇风。君如不弃,携琴待归。

怪物叫嚣着,像把弄玩具一般玩弄着少年破败的身躯。它根本就不屑去在意那个瘫倒在地的人,在它眼中,毫无生气的他远不如眼前的少年来得有吸引力。

一个是活力四射的兔子,一个是半死不活的死狗。对于这头只残留了狩猎本能的野兽来说,哪个更有吸引力可想而知。

死狗依旧在瘫软,兔子似乎已经放弃了挣扎,气息愈发微弱,在大手的挤压下逐渐失去了生的活力。

野兽玩腻了,该要吃饭了。它张开了血盆大口,准备享用着可口却不能饱腹的一顿零食。

咚——咚——

所有的血,都在向着心脏奔涌。

余清风突然想起,在这句闺中叮嘱的反面,写着另一句话。

这个颓废的、在东海官场混了多年的男人,这样在危难关头只知道求生的男人,这个心中已然燃尽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想起了两样东西——一个是自己年少时的誓言,另一个是夫子教会他的最后一招。

留取丹心,照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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